
仲裁員劉萍,執(zhí)業(yè)律師,廣東特力律師事務所主任。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經濟法專業(yè)法學學士、該校法律碩士,汕頭市委法律顧問、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委員會委員、汕頭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、廣東省律師協(xié)會常務理事及行政法律專業(yè)委員會副主任、汕頭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顧問、汕頭市人大代表、汕頭市律協(xié)副會長。
劉萍有著近20年的仲裁案件審理經驗,始終嚴守仲裁員的職業(yè)操守,認真履職。擔任汕頭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期間,她積極關注和學習仲裁領域新的變化,時刻保持學習的熱情,主動學習并掌握與仲裁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,不斷提高自己的辦案水平。此外,還通過參加各種培訓、研討活動,拓寬知識面,增強自身能力,為更好地服務仲裁工作打下基礎。
自受聘為汕頭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以來,劉萍對仲裁員工作一直堅持一絲不茍的職業(yè)態(tài)度。在接到案件后,迅速進入角色,認真查閱卷宗、了解案情、進行法律檢索及類案檢索、做好閱卷筆錄、提前擬定庭審發(fā)問提綱等,為庭審做好充分準備。與其他仲裁員一起辦案時,主動學習不同仲裁員對案件的不同審理方式、推進庭審過程中把控庭審程序和效率、化解矛盾的能力與技巧等。
在案件辦理中,做到公平對待雙方當事人,客觀地分析案件事實,全面地審查證據,不偏聽偏信,嚴格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確保庭審有序進行,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證據,以事實為基礎,以證據為依托,不偏不倚,作出公正客觀的裁決。
在辦案過程中,她十分注重傾聽當事人的訴求,了解矛盾的根源,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,抓住調解時機,充分發(fā)揮調解作用,盡力引導當事人互諒互讓,達成共識,努力化解雙方當事人的矛盾,確保真正實現案結事了。
同時,力求對案件事實進行詳細、全面的調查和論證,在起草裁決書時,反復推敲,力爭做到條理清晰,邏輯嚴密,對當事人的主張和反駁進行充分分析,注重說服力,以理服人。劉萍以其專業(yè)能力及對案件的妥善處理獲得了當事人及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。
劉萍深知,做一名合格的仲裁員,除了要始終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場,還必須樹立良好的形象,做到清正廉潔。她對仲裁工作的認真態(tài)度多年來始終如一,未來她依舊會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,提高自己的業(yè)務水平,用自己的專業(yè)素養(yǎng),為當事人排憂解難,為提高汕頭仲裁委員會的社會認知度,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。